逾期未申报者一律就地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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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44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刘铮)截至10月20日,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45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2人。登记入股金额6.53亿元,已经撤资4.73亿元。 记者1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清理纠正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强调,下一步,要组织各地抓紧完成登记申报情况的核实和处理工作,特别是要查清投资入股人员撤资情况,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问题。四部门将组织联合督察组,深入到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进行督察。“对逾期未登记申报的,私自将股份转予他人或私下退股的,采取各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的,以及通过‘干股’形式参股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昌智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