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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强化消防工作 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4: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11月2日消息(记者张静)辽宁省消防工作会议今天上午在沈阳举行,会议将研究和通过一系列决定,加强辽宁省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为老工业基地振兴保驾护航。

  针对一些地方重大火险隐患整改不力,辽宁省公安消防工作会议再次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督办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整改督办任务,落实责任。今后,重
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逐级督办。各地市长、县长是本级重大火灾隐患督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对不符合城市消防要求,搬迁或结合改造才能消除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方面专家、隐患单位法人进行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对公众聚集地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存险单位落实整改任务。

  同时,按照公安部“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发展思路,辽宁省政府根据各地消防保卫任务的实际需要,决定从2005年到2007年,在全省招收合同制消防员3675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分别配备35到50人。在三年内,全省每个区县都组建1到3年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国民经济总产值超过亿元或人口超过10万人的乡镇建立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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