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万元奖励人民建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5:36 光明网 | |||||||||
新华社石家庄11月2日电(记者陈玉)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明年起,设立“优秀人民建议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建议将获得1万元到1千元不等的奖金。 据介绍,这个“优秀人民建议”奖的设立,根据的是新的《信访条例》中“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
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的规定。 河北省规定,只要公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够促进河北省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经由河北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人民建议》内刊采用,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采纳,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能参评优秀人民建议。 河北省相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将组成专门的评审小组,每年从收到的人民建议中评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分别给予1万元、8千元、5千元、4千元、1千元奖励。另外,所提建议只要被河北省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人民建议》刊用,每篇即奖励6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