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1月17日至22日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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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6:15 深圳晚报 | |||||||||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11月17日至22日举行 10位市民可旁听 本报记者丁荡新报道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发布公告,深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11月17日至22日举行;会议将设立市民旁听席,名额10名,以增加市人大常
据了解,本次会议的旁听人员可旁听11月17日下午第一次全体会议和11月22日下午第二次全体会议,不在会上发言。 旁听市民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深圳市暂住证,或是在本市投资、工作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 市民可凭本人身份证、暂住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市民中心A区(东区)南门市人大信访室报名,并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或二寸)彩色近照1张;报名时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会议内容和报名人具体情况确定旁听人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