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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专偷旧友只为“倒贴”新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03 新晚报

  张莉 实习生 王冬梅 本报记者 董琳

  9月12日,哈市道里分局接到一男子报案,称其一部手机和500元现金被女朋友丽丽偷走。经过近一周的侦查,警方将丽丽抓获。然而,令警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丽丽才刚满16岁,是哈市某初中的学生,而她却已经是个“惯偷”。

  据警方了解,丽丽的父母均在哈市工作,父亲干个体,家庭条件并不困难。当他们得知女儿的行为后,痛心疾首,后悔没有将女儿管教好。

  原来,丽丽偷东西并不是为了自己花销,父母给她的零用钱足够她的开支。但是去年冬天,丽丽认识了男友刘鹏,在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丽丽为刘鹏花了不少钱,还给他买了手机。可是没过多长时间,两个人就出现感情危机,刘鹏在网上认识了其他女孩,要与丽丽分手。丽丽很生气,于是在最后一次与刘鹏见面的时候,在刘鹏哥哥家偷了2000元钱以及刘鹏的手机,此后再也没与刘鹏见面。丽丽把偷来的钱以及卖手机的钱,都用于她与新认识的男朋友小刚的吃喝玩乐上。然而,丽丽的钱花光了以后,小刚也要将她抛弃。气愤的丽丽又故伎重施,将小刚的手机及200元现金偷走。

  就这样,丽丽一次次偷前任男友的东西,来用于结交新的男友。与新男友吃喝玩乐够了,再偷了他的财物走人。直到案发,被丽丽偷过的男孩已有近10人,涉案金额2万余元。日前,哈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丽丽正式批捕。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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