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超百万一建委副主任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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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04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福州电(明海都)经福建省南平市中级法院指定,建瓯市法院近日对南平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原局长、市建委原副主任黄国兴受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黄国兴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5万元;追缴在案的赃款人民币57.61万、美元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受贿款继续追缴。 2000年初,南平市第一医院贷了一大笔钱,准备建造一幢16层高、建筑费用接近1.
检察机关据此深挖,于2004年9月17日将黄国兴刑拘。建瓯市检察院公诉材料显示:黄国兴在1996年至2004年期间,利用其担任南平市建工局局长、建委副主任等职务之便,合计收受贿赂人民币116.34万元、美元1.7万元及两幅镀金壁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