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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即将“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0: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广州11月2日电(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洪文娴)记者今天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从11月15日起,广州出租车行业将加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乘客每次打车就要多支付一块钱,出租车的计价器无需调整。

  记者随机采访了广州市的一些司机和市民,对于多加收一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大家反应不一。

  振中公司一名的士司机表示欢迎。据这位司机介绍,他一天大约拉20次乘客,如果每次加收一元,基本上可以抵消因油价上涨而增加的成本。但他也表示,因为燃油附加费是不计入计价器的,发票上无法显示,怕因此和一些消费者发生争执。

  作为乘客,有部分市民表示对加收一元燃油费可以接受。他们称,报纸已在几个月前就对要开征燃油附加费进行报道,心里早有了准备,且一元钱的收费还是较合理。

  但也有人质疑,市民林先生称:“出租车司机的成本高了,可以把这个压力转嫁给消费者,但我们消费者找谁‘买单’呢?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的做法欠缺公平。”跑业务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计费单上没有包含这1元钱,回去报销时比较麻烦,如果解释不了就要自己掏腰包了。而且不论乘坐距离远近都要收一元钱,似乎不大合理。”

  据了解,今年以来,受成品油价格不断上调的影响,广东省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幅度上升。每车每月燃油成本增加739元,一辆出租车月净收益由4036元降至3297元,以一辆车两个司机计算,人均月减收入约370元。

  广东省物价局为了维持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出台政策,明确各地可向乘客开征燃油附加费。据悉,目前省内唯一已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城市为中山,从2005年11月1日起,该市出租车可在票价外一次性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

  对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否长期收取的问题,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只是一项临时措施,如果燃油价格回落到适当的价格,这项措施亦将随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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