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吸引力 香港取消遗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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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1:22 杭州日报 | |||||||||
香港立法会2日通过《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法案将在刊宪3个月后,即2006年2月11日生效。届时,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这将为香港进一步开拓资产管理业务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2日在立法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建议取消遗产税,除了要消除因为征收和执行该税项所引致的不公平和障碍外,另一个重要目的是,
马时亨表示,取消遗产税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令更多本地及外地投资者在香港持有资产。这将吸引更多公司和专才来港,带动更多资产管理业务在香港发展,使香港成为更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