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溺水隐瞒不报 见死不救判赔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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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1:41 东南快报 | |||||||||
3个同学相约去水库游泳,一同学溺水,两伙伴施救未成功后,也不呼救,竟径直离开了现场,少年最终死亡。死者父母悲愤之后将两伙伴告上法庭索赔。昨日,永川市法院判决两伙伴及其监护人未尽力履行救助义务,赔偿2万余元。 今年5月6日,永川市三教镇的少年刘兵与同学吴军及其表弟刘亮(三人均系化名)相约到住家附近的水库玩耍。刘兵在游泳时所抱着的泡沫块散开,身体开始下沉。吴军赶
法院判决两伙伴赔偿溺水少年刘兵的父母死亡赔偿金等2278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