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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诉讼制度将引入中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2:39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继续推进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这其中一些诸如集团诉讼制度等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本性制度有望得以建立。

  尚福林是在近日召开的“2005中国论坛”上讲述这番话的。据他介绍,一些重要的
制度在“十一五”期间有望建立。在建立投资者直接保护制度方面,要建立集团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发行核准机制要逐步创造条件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等。这其中的“集团诉讼制度”在保护投资者、遏制证券侵权行为方面将会发挥突出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克服证券民事诉讼在程序上面临的困难。

  尚福林表示,《公司法》和《证券法》修改已经完成,要尽快出台《破产法》,为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建立必要的制度保障。在建立投资者直接保护制度方面,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核心,明确投资者的直接诉权,建立集团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民事赔偿制度,确立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建立完善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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