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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四肢可见”为何仍有缺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3:45 深圳商报

  产检“四肢可见”为何仍有缺臂

  我省正加紧制订新《超声检查标准》,医生提醒广大孕妇:产前检查要坚持做三次

  今年,我市两家医院被告上法庭,起因是产妇定期到医院做产前检查,超声描述胎儿“四肢可见”,生下却发现婴儿少了一截胳膊。

  这种官司的出现,引起卫生部门和市民的关注。昨日,市妇幼保健院主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胎儿畸形产前超声诊断”学习班,吸引了全国23个省市的140多名超声科骨干医师参加,探讨如何提高全国产前超声诊断水平,减少出生缺陷。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了相关情况。

  检查标准正在细化

  产前超声检查作为阻止畸形儿、残疾儿出生的一道重要防线,为提高人口素质做出了巨大贡献。但目前在我国对胎儿畸形超声检查的内容仍略显粗泛。

  比如,在一般的医院甚至是一些三甲大医院,胎儿颜面部、心脏、四肢尤其是膝关节或肘关节远端的肢体部分等,都不是产前超声检查内容。除非孕妇特别要求检查某一结构或进行产前诊断,医师没有义务和责任“照”出每个胎儿的肢体、器官是否完整。这些部位发生畸形的漏诊比较常见。我国对肌肉骨骼系统畸形检出率做得好的医院是87.18%,一般是23%~55%。美国也是近年来才重视,只有33%。

  这一问题已引起了卫生界的重视。广东省正在加紧制订新的《超声检查标准》,希望能将产前超声诊断更规范化。据悉,最后一稿已经审定。深圳市妇幼保健院2002年在全国首次明确了胎儿畸形超声检查的细则,如对脊椎、头颅、颜面、四肢及心、肺、肝、脾、肾、胃、肠等重要脏器的检查。

  “连续顺序追踪扫查法”减少漏诊

  产前超声检查属于医疗行为,同样存在医疗风险,不可能100%查出胎儿畸形。

  专家介绍说,超声波每次只能看到胎儿局部器官某一切面,医生要把探测到的所有切面在脑中连接起来,才能形成对胎儿的整体印象。如果超声扫描中胎儿手脚不停挪动,要求像照镜子一样看清整条胳膊、腿是否完整,即使是目前所推崇的三维或四维超声亦不易达到这个效果。

  目前,深圳对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并得到卫生部高度评价。如“连续顺序追踪扫查法”,大大减少了肢体缺失等严重肢体畸形的漏诊;“彩超立体正交扫描法”,明显提高了胎儿唇腭裂、独眼畸形、小眼畸形、小耳畸形、小下颌畸形等颜面部畸形的诊断;“快速四腔心头侧偏转”,能在一两分钟内快速判断出胎儿心脏有无严重或复杂畸形。而这些畸形,以往都是产前诊断的难点。

  三次产前检查不可少

  超声科专家提醒市民:定期产前超声检查仍应坚持,一般需做3次。第一次在10~14周。第二次在18~24周,该次是检查大部分结构畸形的最好时期,非常重要。有条件的话,最好要做一次详细的彩超。第三次检查安排在32~36周。孕期在10周以内不建议做超声检查,因为胎儿太小意义不大,除非有宫外孕。

  孕妇应多与医生沟通。如果检查怀疑胎儿有畸形,可以找更有经验的超声科医师或到上一级医院诊断。对年龄在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除了正常的三步检查外,专家建议,如果在产检中发现有两个以上阳性指标,要考虑在第16~21周时做羊水穿刺检查,或20~24周时在彩超引导下做胎儿的脐带血穿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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