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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不成火烧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4: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44岁的马某与女友恋爱不成分手后,竟放火欲与女友同归于尽,结果对方被烧成重伤,而他却进了看守所。记者昨天了解到,马某因涉嫌放火罪已被公诉机关起诉到丰台法院。

  据指控,今年4月16日13时许,马某在丰台区东安街某地与何某发生争执。何某曾与马某恋爱,后分手。马某将事先准备的酒精浇在二人身上并点燃,致使何某颈部、胸
部、腹部及手部大面积烧伤,其中颈部形成疤痕,造成颈部大部分活动障碍,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马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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