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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生活”与少年弑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5:0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周明华

  10月30日晚,重庆市巫山县14岁少年小飞因数学单元考试只得了30多分,遭父亲蒋明权罚跪做作业近两小时。过后,疲倦的父亲在他身旁打瞌睡,小飞可能觉得“窝火”,便乱刀弑父。

  一个14岁的懵懂少年,一个被学校老师和邻里称作“乖学生”的男孩,怎么瞬间就变成一个举刀弑父的“魔鬼”呢?有人推测:或许是蒋家经济条件优越,蒋明权对小儿宠爱过度,致小儿因某一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心生不满。但小飞向警方供述,爸爸经常“逼”他学习,希望他将来考上好大学。可见,蒋明权对儿子并不算溺爱。

  小飞这把带血的利刃,自然让我想起去年夺命4同窗的马加爵。马读高三时,曾离家出走到“贵港”。原来,他感到太累,想一举摆脱无休止、无情趣的作业,去“生活”一盘。最终,马加爵没能“生活”到大学毕业,便以5个家庭的失子之痛在他“生活轨道”中画上一个带血的句号。

  同样,小飞是不是也被教育“逼”走了“生活”,才举起那把利刃呢?这值得我们反思。记得陶行知曾痛心地说:“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没有生活做中心的学校是死学校,没有生活做中心的书本是死书本。在死教育、死学校、死书本里鬼混的人是死人。”笔者补上一句:没有生活做中心的家庭更是死家庭。

  教育归根结底是为什么,我们从陶先生的告诫中是能悟出道理的,它不是要逼孩子上名牌大学,而是要教会一个公民从小到大都应以和谐的生活为前堤。不管是宁静的校园,还是亲情环绕的家里,作为学子,他(她)首先是一条鲜活的、不能“复制”的生命,他们有获取生活情趣的权利。

  实际上,在现有教育体制下,莘莘学子仿佛成了一台爱学习、会考试的机器。在我国传统的“家庭本位”伦理文化中,家长大凡把子女看作“私有品”,是光宗耀祖的工具。长期在这种文化陶冶下的孩子,往往是像小飞这样,只因一次单元考试就被父亲罚跪。要知道,孩子的“膝盖”是有感情的。

  我们将视线往大洋彼岸望去,蒋明权这样的命运在西方一些国家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在他们的教育文化里,是强调“个人本位”,以生活为中心,追求生活方式是生命的本质追求。在国家一系列教育体系中,孩子的生活教育贯穿始终。

  可见,如何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牵涉到我国固有的教育文化体制改革。小飞的心灵扭曲和蒋明权之死不是第一个,也许不会是最后一个。让我们的教育理性尽快苏醒吧:先引导和教育孩子学会生活,其次才是为生活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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