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老红军遭诽谤法庭上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5:49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2日讯(见习记者杨晶)参加工作68年的老红军,却多次被人在公开场合称为“假红军”、“假离休”,是老红军身份有水分,还是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今天,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给了老红军一个说法,他的老红军身份是真,判令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山西某纺织公司的离休干部李某于1937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离休后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确定其享受红军待遇,并颁发了《太原市老红军优待证》。而与李某在同一单位工作的离休干部刘某却认为,李某的“老红军”身份是假的。并且在单位召开的全体离休干部大会、议事支部会等公开场合,当众说李某是假红军、“老假”。并于2004年8月,向多家新闻媒体打电话,称李某是假红军。

  李某认为,刘某多次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其行为已构成对他名誉的侵害,便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院。而刘某的理由则是1984年李某离休的时候并没有提出自己是红军,但到了1989年却突然变成老红军。庭审中,他坚持自己的行为只是反映情况,维护权益,不是侵权。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于1937年7月参加工作,并经过山西省委组织部认定,确实是老红军。法庭认为被告刘某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在公共场合公开散布原告李某是假红军,使其社会评价降低,给李某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伤害,已构成对其名誉权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