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女同学搬弄是非 女官员雇凶杀人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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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6:5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西北海市社保局一名女官员1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一年多前她指使他人杀害了一名中学女同学,同时还预谋杀害另外两名同学;其家属以被告人“精神异常”申请两家鉴定机构分别作出的“患精神分裂症”和“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结论,因“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未获一审法院采信。 48岁的被告人黄敏是北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中心副主任。判决书称:黄
法院审理还认定,在指使他人杀害房某前,黄敏因“生活琐事”与女同学肖某发生矛盾,曾以34000元雇请另一堂弟黄某杀害肖某,由于黄某不想杀人,拿到钱后离开北海市,黄敏杀人企图未实现;在杀害房某后,黄敏认为男同学张某“骗其钱财并虚构与其有私情”,承诺给付6万元再次雇请黄海杀害张某一家,并给钱让黄海购买了枪支,在伺机作案期间房某被杀案发,黄敏杀害张某一家的预谋未能得逞。 受黄敏指使杀人的黄海因为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一审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同时判决两名被告人共同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房某亲属16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