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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骗子行骗 中巴司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0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石峻峰)明知道诈骗团伙利用不值钱的外币冒充美元在自己的中巴车上诈骗,但为了贪图诈骗团伙给的200元“包车费”,竟然与诈骗团伙达成默契,控制车速,使诈骗团伙诈骗得手。昨日,驾驶员李某同4名实施诈骗的骗子一起站到了渝中区法院的审判庭上接受审判。

  家住渝中区的钟某、娄某、杨某、徐某等人经过预谋,决定在中巴车上用莫桑比克
币冒充美元进行诈骗。今年5月27日和6月7日,钟某等人用每次200元的价格包下了驾驶员李某的渝A10068号中巴车。李某明知道钟某等人是在自己的车上进行诈骗,但由于贪图“包车费”,便欣然同意了包车。钟某等人在车上演双簧,开始了诈骗活动。而驾驶员李某则按钟某等人的要求将车速放慢,使诈骗顺利进行。钟某等人两次骗得车上乘客人民币7900元。事后,李某得到“车费”400元。

  昨日庭审中,钟某等4名直接参与行骗的骗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驾驶员李某则称,自己并没有参与预谋行骗,只是贪小便宜才让他们包车的。

  法庭审理认为,李某在明知道钟某等人在车上诈骗乘客的情况下,控制车速使诈骗活动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在整个诈骗活动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考虑到李某有自首情节,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钟某、娄某、杨某、徐某4人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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