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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老人“追回”4000元失业救济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0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4000元钱也算“巨款”吗?在董志冠老人看来,当然算。今年8月,拿到社区主任丁智江帮着“追回”的这笔钱时,老人喜极而泣:“多亏了丁主任!多亏了丁主任!”

  “追款”发生在今年上半年。在一次情况摸底中,秦淮区中华门街道雨花村社区主任丁智江和同事发现,董志冠的儿子、失业在家6年的陈斌从没领过失业救济金。陈斌患有精
神分裂症,董志冠也疾病缠身,母子俩每月光是药费就要三四百元,家中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董老太每月600元的退休金。为了省钱,家里停了电话,日子十分拮据。

  “救命钱怎么能不领!”丁智江和同事当即赶到市劳动局。经查询,陈斌确实有4000元钱在账上,不过,工作人员告诉丁智江,按照规定,超过两年不领,这笔救济金就无法领出。

  看来“特事”须“特办”。丁智江当即找到有关负责人苦口婆心做工作。社区工作人员和邻居也出面证明董老太一家的实际情况。经过不懈努力,劳动部门决定破例如数发还救济金。几天后,丁智江和陈斌一起领回了4000元“救命钱”。

  捧着“从天而降”的“巨款”,董老太百感交集——这几年,不管有事没事,丁主任常上门来看看,主动陪陈斌聊聊天,有时还送他去医院。老太家的门窗、用具坏了,只要说一声,丁主任也帮着很快修好……为了感谢丁主任,母子俩决定花50元钱给丁主任送一面锦旗。

  在雨花村社区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这面普通的锦旗,上书:“真诚关爱困难群众,处处体恤服务百姓。”丁智江深有感触地说:“对于我们这些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普通党员来说,‘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其实都写在这面旗子上!”

  南京日报记者左中甫通讯员屠康敏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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