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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副所长5枪打死狱警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29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据《重庆时报》报道,今年6月14日,贵州安顺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分局幺铺派出所副所长王黔瑜,因酒后枪杀狱警柴春,一审被安顺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被告王黔瑜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王黔瑜死刑。

  今年6月14日晚11点多钟,贵州安顺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分局幺铺派出所副所长王黔瑜醉酒后,在安顺市高原红卡拉OK厅与本市狱警柴春发生冲突,王黔瑜拔出随身携带
手枪对柴春连开5枪,导致柴当场死亡。7月20日,安顺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黔瑜死刑。安顺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分局因枪支管理不善存在过错,与被告王黔瑜共同赔偿原告各项费用7916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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