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提请废止禁毒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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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4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关凤祥)在昨日召开的沈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沈阳市政府提请了关于废止《沈阳市禁毒条例》的议案。 有关方面表示,此举旨在保证法制统一,避免沈阳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
据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犯罪和刑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国家制定法律,而《沈阳市禁毒条例》是1996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的,早于国家《立法法》出台,其中相关内容与《立法法》抵触。 与此同时,新修订的刑法和最近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和处罚作出明确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沈阳市禁毒条例》被提请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