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正式受理赔偿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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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4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陈川)榆林一青年被人指控强奸、伤害,但终因证据不足,在经两级法院3次审理后,被判定无罪,被羁押790天的他提出了35万元的国家赔偿,本报10月24日对此作了报道。日前,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作出1号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正式受理并立案侦查。 10月18日,被羁押了790天的榆林青年王杰刚刚走出看守所,就决定向当年批捕自己
10月26日,王杰的赔偿申请终于得到回应,榆阳区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立案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对王杰提出的赔偿申请立案侦查”。王杰说,虽然决定书只有短短的一行字,但这已经能表明自己离讨到说法的日子走近了一步。据了解,检察院作出立案决定书后,将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或赔偿多少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