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取消遗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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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7:52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香港11月2日电 香港立法会2日通过《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法案将在刊宪3个月后,即2006年2月11日生效。届时,香港正式取消遗产税。这将为香港进一步开拓资产管理业务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2日在立法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建议取消遗产税,除了要消除因为征收和执行该税项所引致的不公平和障碍外,另一个重要目的是,
马时亨表示,取消遗产税可增加香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令更多本地及外地投资者在香港持有资产。 金融业是香港的重要经济支柱,其直接经济贡献占本地生产总值12%。资产管理业务则是金融业的重要一环。2004年,香港基金管理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总值约为36200亿港元,其中海外投资者的资金占63%,达22700亿港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