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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将户籍化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22 潇湘晨报

  幼儿园校车的规范化问题,已引起了教育及交警部门的重视。日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台三项措施,大力整顿校车秩序,要求对校车实施“准运证”制度:一是对校车及幼儿接送车辆进行调查摸底,并督促学校进行一次车检,不合格车辆严禁接送学生及幼儿,依法清理一批无牌无证及报废车辆和不合格驾驶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二是组织校车及幼儿接送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专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报校车及幼儿接送车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出安全行车要求;三是将校车及幼儿接送车辆纳入户籍化管理范围,实行校车及幼儿接送
车辆准运证制度,明确责任民警,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我们已将辖区内的10台校车登记备案,每一台校车都有专门的民警负责。”岳麓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交警总队的要求,长沙市交警支队各大队正对辖区内校车及幼儿接送车辆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底数,建立台账,并在近期内对幼儿园校车进行一次车检。此后,长沙市幼儿园的校车将纳入户籍化管理范围。

  另外,长沙市教育局已将《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给各区、县(市)教育局及局直属幼儿园。要求各幼儿园建立用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管理。

  本报记者 高 攀 实习生 肖贵容 蔡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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