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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二手房市场出点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8:35 每日新报

  关于二手房置换买卖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出台,但是老百姓买房卖房却天天实实在在地发生着。怎样才能解决老百姓和中介之间的矛盾,怎样才能尽快地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中介公司做了一点尝试,房屋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一些措施。

  置换“经纪人”看上去还不错

  周涛自称是房屋买卖置换行业的“经纪人”,他的真实身份是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和周涛见过几次面,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西装革履,不管什么天儿,领带保准一丝不苟地在领口处“站岗”,满头的黑发更是被摩丝“管理”得丝丝不乱。周涛说这是为了给客户留下严谨的印象,让他们相信自己。

  帮曹女士换房,是周涛最得意的一桩生意,事情过去半年了,周涛还念念不忘,当作资本向新客户炫耀。

  “曹女士的要求特别多。她原来住在滨河小区,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她就想换个居住环境,但新房不能离孩子学校太远,也不能离原来的家太近,价钱不能太贵,面积还不能太小。”周涛说,他和曹女士的沟通一开始有点问题,为了让对方放心,他们还去律师事务所请律师为二人的合作进行了“法律见证”,“我能打动她的就一点:卖完房子,我负责找公司催要房款,绝不会拖着她。”

  “一切手续办完之后,我没急着帮她找房子、卖房子,而是先聊天,后来一点一点了解了她的生活现状,我们的关系也逐渐融洽起来。大约 2月底,她看中了富民路上一套房子,但因为老房还没卖出去,她没能马上决定买还是不买。特别巧, 3月初就有一对老人看上了曹女士的房子,说好 60万元不管过户费。我觉得合适就替她应下了,但我跟那老两口提了一个条件,结完款之后得等曹女士办完富民路那套房的手续才能腾房搬家。一开始这边不愿意,我讲了曹女士的具体情况,人家特别同情,就答应了。没想到这件事让曹女士特感动,非要多给我 1000元服务费。其实她跟公司签合同的时候,交的费用里就有了我的提成了,根本不用再多付。我们这种人没有明确的职位,可我觉得跟经纪人差不多,就先这么凑合着叫吧。”

  不管“房屋置换经纪人”这个称呼的准确性有多大,但毕竟是二手房交易领域暴露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矛盾给了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也可以说他们的职业是为了解决市场矛盾而出现的。交纳费用从连锁机构获得信息,相对独立为买卖双方服务,承担风险,赚取服务费,这何尝不是二手房置换领域的一条新径?

  “一易两制”买的放心卖的踏实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今年 4月份推出了一项服务———私产房网上交易。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服务就是代交易双方收取房款。他们在银行设有专门的账户,办理过户手续期间的利息照付,应该是比较吸引老百姓的一点。

  实际上这种网上服务只是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渠道。刘大娘是这个安全渠道的受益者。女儿通过中介公司将鞍山西道上的一套单元房卖了,可是临到办理过户时,女儿却出国了。刘大娘怎么也不放心把产权证押在中介公司,尽管女儿临走时再三打保票,“中介公司不能坑咱,我都和他们签合同了,他们有专人负责咱家这房子,不会出差错。”可刘大娘就是抱着产权证不撒手。最后还是中介公司想了个办法,刘大娘和买房的人双双结算了中介服务费之后,转入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找的就是私产房网上交易平台。

  其实以后的事情和在中介公司办理没有什么两样,办理过户手续,交纳相关费用,一定工作日后卖房的拿钱,买房的领钥匙。唯一不同的是,钱和产权证全都押给了房管部门,刘大娘说就这一点,她就感觉踏实:“政府绝不会坑咱,即便以后出了事儿,我也能找到哭主。”中介公司也算讲信誉,以后办理过户手续等事,他们都在一旁帮着刘大娘。

  刘大娘的举动让女儿赞不绝口,她说老妈用的“一易两制”,就是说一桩交易通过两种体制的机构办理。

  本版撰文新报记者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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