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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05 锦州日报

  本报讯高谦、杨爱武、记者王超报道:昨天,记者在市民政局低保处获悉:目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关于农村低保居民的相关政策均已出台,配套资金到位,农村低保居民的申请审批手续办理完毕,低保金正在陆续发放之中。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有32978户、43778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享受面占全市农业人口的2.24%。

  据了解,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锦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市
民政局、市财政局深入到县(市)区,在政策上进行指导、在资金上积极协调。各县(市)区广大基层民政干部,在近10个月的时间里,对全市81个乡(镇)、1109个村民委员会所辖的农村居民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收入核算情况和我市农村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凡持有我市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也为农业户口的,年人均收入低于660元的困难居民,都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组成的家庭,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核实家庭收入后,可分别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待遇。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年享受低保金不得低于人均300元,具体标准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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