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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乡村医生,每月至少补助1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10 海峡网-厦门日报

  补助对象有严格规定;补助时间从今年1月算起,由区财政拨付

  本报讯 (记者 陈泥)记者昨日获悉,市卫生局、财政局近日制定了《厦门市乡村医生享受津贴补助的实施办法》。根据《办法》,从即日起,我市享受政府津贴待遇的乡村医生每月将可领到不低于150元的补助金。享受津贴的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所执业的、承担国家规定的疾病预
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补助时间从今年1月算起。

  据了解,乡村医生的津贴经费将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津贴补助范围将遵循重点扶持,兼顾一般的原则,向边远山区倾斜。《办法》规定,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范围,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可配置2名至4名乡村医生。

  《办法》要求各区建立资金专户,补助金应及时直接划入乡村医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并建立资金的使用、发放、管理制度,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有农村执业医师近百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近千人。(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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