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拟废止“市禁毒条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1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黄雪娇)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如何,还请人大代表打分。11月2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12件代表议案办理情况交付常委会审议。《沈阳市禁毒条例》因与上位法内容相抵触,提请人大废止。本周五,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上述报告和决定进行表决。 在年初的人代会上,12件代表议案被确立为大会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议案包括:
在当日的会议上,沈阳市政府还提交了关于废止《沈阳市禁毒条例》的议案。在《沈阳市禁毒条例》中对于吸食和注射毒品成瘾人员的治疗和教育的规定,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属于专属立法权,对此地方无权立法。由于《沈阳市禁毒条例》部分内容与上位法抵触,并且新修订的《刑法》和最近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对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和处罚作出明确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该《条例》被提请废止。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周五表决审议结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