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要与搬运队绝缘 房管部门采取措施保障业主自由选择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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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28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中卿)针对“搬霸”扰民行为,市房管局近日发出相关通知,加强新建小区、大厦人力搬运服务管理工作。 据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为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入住装修期间的装修材料、建筑材料的搬运活动,规范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大厦人力服务搬运管理行为,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按通知精神,今后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与任何人力搬运公司(队)签
搬运人员搬运结束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大厦。 针对“搬霸”行为,市房管局公布举报电话27991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