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2项措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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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3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一、加强疫情监测,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切实做好疫情预警预报。 二、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不存侥幸,不留死角。 三、坚决控制和扑灭新发疫情。四、严防禽流感对人的传播。
五、继续加大免疫力度,重点做好边境地区、养殖密集区和水网地区的免疫工作,切实加强水禽和散养家禽的免疫。安排好疫苗生产和供应,满足免疫需要。 六、开展防控科技攻关,重点做好诊断试剂、新型高效疫苗和治疗药物的研制和推广。 七、抓紧实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增加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八、改善家禽防疫条件,推进饲养方式转变,引导和支持标准化养殖、清洁养殖和集约化养殖,促进家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客观报道疫情。 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及时向有关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地区通报情况,加强配合和技术合作。 十一、中央财政从今年预算总预备费中安排20亿元,设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基金。 十二、立即启动全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工作,加强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