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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罪犯雇车买刀作案 的哥拉抢匪判一年罚一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09:41 东北新闻网

  今报讯沈城某出租车公司司机张涛,为了赚500元路费,拉着3个人一路去了锦州进行抢劫,最后又拉着3人逃离了作案现场……结果他不但500元车费没挣着,反成了抢劫犯!

  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张涛因起到了“帮凶”的作用,犯抢劫罪获刑一年。

  500元雇车3人合谋作案

  年过30的王成、李贤、高力都是铁西区的无业人员。去年11月初,为了弄钱过年,3人便聚到一起,仔细研究“赚钱”计划。11月7日,想好了计划的王成等3人找了一辆出租车,开车的司机名叫张涛。王成对张涛说:“我们几个要到锦州办点事儿,给你500元钱。到时候,我们让你把车停哪你就停哪。”

  出发前,王成、高力各自随身携带一把弹簧刀。当日,3人乘坐张涛驾驶的出租车从沈阳出发。到了西站附近,王成带着李贤又买了一把弹簧刀。在出租车上,3人嘀嘀咕咕地商量了盗窃手机的方法,并明确了如果被人追赶,就拿刀吓唬。

  当日下午5时许,4人来到锦州市渤海大学东区附近,他们指示张涛将车停在路边。随后,王成、李贤下车进入附近的一家网吧,高力在外望风等候。

  锦州抢劫司机一旁等候

  王成、李贤来到网吧后,从兜里掏出几张共5元的钞票扔在地上。此时,正在上网的孙江一看地上掉钱了,弯腰就去捡。王成、李贤顺势将孙江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拿走,掉头就跑。发现手机被偷后,孙江急忙从网吧里追出去,并向李贤索要手机。李贤和一直在外望风的高力见状,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对孙江进行威胁。见对方拿着刀,孙江有些害怕,一迟疑的功夫,二人便上了一直在路边等候的出租车。

  此时,孙江追到出租车旁,不让张涛开车,并让二人把手机还回。但的哥张涛见此情景,还是强行开车,拉着李贤、高力逃跑了。不久,他们与跑出一段距离的王成会合,继续驾车由东向西逃窜。随后,4人在逃跑过程中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判决定为辅助犯罪

  此案开庭审理时,公诉机关认为王成、李贤、高力及张涛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但的哥张涛觉得自己很委屈,他不停地为自己辩解:“谁雇我就拉谁,我就是赚500元车费钱。我没抢劫,不应有罪!”被告人张涛的辩护人提出,张涛在全部犯罪过程中只是起到了帮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近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宣判:被告人王成4人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王成等3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涛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属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律师说法的哥获刑不冤

  的哥张涛本来就是想挣500元的车费,但最后自己却成了抢劫犯。整个过程,张涛可能会觉得自己有些冤枉,但这糊涂与冤枉却源于对法律的无知。

  辽宁金阳律师事务所的李敬先律师介绍说,从犯有两种犯罪情况: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在共同犯罪中为完成犯罪起到帮助作用。后一种又叫做帮助犯,比如帮助逃跑、望风等都属于这种类型。记者潘霁 (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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