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国有农场税费改革 "两免除一保留两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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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0:3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长春11月3日消息(记者沈剑华 实习记者梁晓双)吉林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为9个字:“两免除、一保留、两稳定”。 “两免除”,就是从2005年起,免除场内农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统筹费中的义务教育经费、优抚费、计划生育费和道路修建费;免除场内农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村提留中的部分管理费。实行“两免除”,主要是根据吉林省国有农场的特点来确定的。全省以
“一保留”,就是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后,农工土地承包费中免除两项负担后的余额,由农工继续负担。农工土地承包费保留部分,以2004年应缴承包费为基数减去“两免除”后的余额为上限,实行限额控制,不得随意加码突破上限。 “两稳定”,就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土地承包费水平。核减后的承包费,要签入农工的土地承包合同,保持稳定。“两稳定”的核心,是保持税改后农工负担的稳定。 吉林省纳入税费改革范围的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少的收入,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全额补助。转移支付资金的核定办法,与核减农工土地承包费的办法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