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出让老年公寓35年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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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2:49 扬子晚报 | |||||||||
无锡电近日,宜兴市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推出了有条件出让老年公寓35年使用权的新举措,一时间成了宜兴市民关注的焦点。据悉,福利性质的老年公寓有偿出让使用权,这在省内还是首次尝试。 老年福利事业的社会化运行,近年来成为各地民政福利机构的探索热点。宜兴市福利中心二期工程的200多套老年公寓自交房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受让人享有35年的使用权,但
为确保中心的福利性质,受让人的资格审查相当严格。申请人必须是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男性,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的女性,且无各种传染病、精神病、老年性痴呆、行为异常等不宜集体生活的疾患。外地来宜兴投资者(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父母,以及在外地工作的宜兴籍回乡养老者也可受让。 据介绍,宜兴市福利中心二期工程总投资达4000万元,总建筑面积2.75多万平米,设计床位796张,预计2006年10月1日正式启用。 据悉,此次出让使用权的老年公寓房有大、中、小三种不同的套型可供选择,面积在50平米到120平米之间,均价为1380元/平米。算下来,一套老年公寓总价只在10万左右,比普通商品房便宜许多,而居住环境和配套设施等又远远优于普通商品房,因此一推出就广受欢迎。(马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