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上盖印谁有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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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50元被盖印作废,还说防止我拿去骗人,在高速路收费站,小明既委屈又气愤 本报讯(记者 蒋怡丹)高速路收费站的售票员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摸一摸就知道钞票真伪。但他们是否有权在人民币上盖印?昨晚在收费站,小明遇到50元被“判死刑”的委屈事。
昨晚小明和朋友开车从同安方向进入岛内。过同安后他开车下了高速公路,在集美附近的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停车交费。小明将一张50元的钞票递给售票员,见那个售票员翻来翻去看了半天,小明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不会是假币吧? 售票员没有回应小明的玩笑。“我只听见‘啪’一声,钞票给盖章了,他让我换一张。”小明交了费,低头仔细一看,刚才那张钞票上已盖了一个红色的方印,上面是“弃票”两个字。 小明感到很意外,问售票员:你凭什么在钞票上盖印?对方回答:你的这张钞票是假的,不盖印你会拿去再骗别人的。他的话让小明十分气愤,他并不知道钞票是否是假币,怎么可能故意去骗人呢!他对售票员说:就算是假币,你也没有权力在上面盖印。 对小明的抗议,售票员只说了一句:你是知法犯法。小明委屈地对记者说,可能因为当时他穿着武警制服,对方才会说这句话。由于当时身后堵了几辆车,而且自己穿着制服,怕别人误会他的言行,小明只得“忍痛”离开。 对于谁有权在钞票上盖印来“宣判”其真伪,小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除了银行外,其他人或单位都没有权力对钞票的真伪做出最终的定论,如果收费站没有获得银行的特别授权,也不能在钞票上盖印判定是假币。连公安机关在办案中遇到假币,也必须送到银行鉴定才算数。“其实他只要告诉我可能是假币,让我换一张就可以了,为什么就认定我是骗子呢?” 记者了解的相关资料显示:在收缴假币时,除规定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外,所有收缴操作还必须由钞票主人亲眼所见。假币被收缴后,原持币者会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签字后可收存第二联。据了解,一般只有金融部门才有权利在假币上盖印。(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