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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冲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5:32 深圳晚报

  向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冲刺

  市政府通过创建工作方案,明年9月前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本报记者彭森报道在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之后,花园城市深圳又瞄准了下一个目标—全国首批“生态园林城市”。从现在起到明年9月,深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工
作进入全面冲刺阶段。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刊登了创建工作方案。

  去年9月23日,在第五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开幕之际,建设部在深圳举办了高层论坛,全国近100位市长或市长代表在深圳共同发起并签署了《生态园林城市与可持续发展深圳宣言》,标志着深圳正式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战略目标。

  按照工作方案,深圳的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前后总共20年时间。第一阶段(1994年至2004年9月)为奠定基础阶段,这一阶段以1994年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为起点,积极推动了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生活环境、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使深圳环境、经济、社会得到了全面协调发展;第三阶段(2006年9月至2014年)为巩固提高阶段,通过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检查和验收,进一步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新起点上按照国际标准创建更高水平的生态城市。

  目前,创建工作正处在第二阶段(2004年10月至2006年9月),即全面创建冲刺阶段。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工作方案提出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诸多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比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12;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70%;建立起公共卫生危机处理机制,力争万人拥有病床数≥90张;确保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等。

  创建工作方案提出,全市人民和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动员起来,到2006年9月前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通过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进生态园林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使城市建设向“生态城市”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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