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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乘客告地铁今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6:51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安徽来京经商的吴华林因在赶车忙乱中失足掉下地铁站台,被列车轧断双腿。吴华林以地铁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安全管理职责为由,向地铁公司索赔经济损失、精神损失150万余元。今天上午,西城法院一审驳回了吴华林的诉讼请求。

  上午8时30分,吴华林被家人背上法院审判楼,放在3楼法庭外的座椅上,两条裤管空荡荡的顺着椅边垂下来。吴华林告诉记者,他虽然已经出院,但仍欠医院6万元左右医药费
,现在他不得不靠亲戚的接济。“从8月开始,我已经开始上街乞讨了。”吴华林含着泪对记者说。

  9时整,法官开始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后,地铁公司为吴华林交了2万余元医药费,并支付了家属的交通费。2004年10月11日,公交分局作出的调查结论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吴华林进站赶车速度快,不慎掉下站台的意外事故。”吴华林出事的进站处悬挂有乘客须知,墙壁上张贴着禁止跳下的标识,候车区标划了黄色安全线。法院认为,地铁公司在事发地铁站内设置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安全标志。吴所受到的伤害是由于其行为的重大过失所致,地铁公司对吴华林的伤害后果没有过错。因此,吴华林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由于吴华林提出了150万的诉讼请求,相应的诉讼费为1万余元。判决结果意味着,吴华林不仅得不到一分钱赔偿,还要承担全部诉讼费。判决后,吴华林表情呆滞,嘴中低声念叨:“怎么会这样呢?人家说顶多是责任分摊的问题,怎么会是这个结果。”当被记者问到会不会上诉时,吴华林终于大哭吼道:“我肯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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