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地下室住宿人均面积至少4平方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16: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洪燕杰) 一间地下室,搭个上下铺就能住六七个人,这样的事今后将被禁止。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从11月上旬起至明年1月中旬,本市将对所有普通地下室进行清查整治,地下室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 此次整治将重点检查在地下空间内从事商业、文化娱乐业、旅店业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或作为居住的人员聚集场所。不具备上下水、卫生间、用电设施的居住场所将停止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