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23:38 石狮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国家级、省(区、市)级、市县级规划,总体、专项、区域规划,根据行政层次和对象功能的不同,中国将建立三级三类规划体系。这是记者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的。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
国家将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规划衔接将遵循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