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高中生杀人 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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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6:06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浙江杭州市萧山区高三女生陈某在参加完高考后不久突然失踪,经过警方调查,向她下毒手的竟是一名18岁的高二男生,此案在当地引起很大反响。凶手张小锋日前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6月17日23时左右,被告张小锋骑电动车在萧山区的街道上与被害人陈某相遇,遂萌生歹念,尾随至停车库内,对陈进行恐吓,遭到激烈反抗。期间被害人将被
庭审时,被告辩护律师提出对被告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意见,但并未提供被告的舅舅和曾祖母患有精神病的鉴定材料,法院根据被告的行为和庭审中对答如流的表现分析,未发现异常,对司法鉴定申请不予支持。 方列唐伟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