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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妇女递交离婚诉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安徽农妇被丈夫割鼻”案的女主人公刘某治疗出院后,昨天上午,毅然向泾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与丈夫杨木青离婚。泾县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今年31岁的原告刘某系泾县蔡村镇毛田村花园组村民,其诉称,与杨结婚后不久,双方便暴露出严重的性格差异。杨木青生性好赌,毫无家庭责任心,且经常对其实施暴力。
在女儿六岁时,刘某因无法忍受丈夫殴打外出打工,其丈夫杨木青就拿刀恐吓刘的家人,致使刘某有家不能回。2002年经家人多次劝说,刘回到家乡并到一工厂做工。2003年,杨木青曾将刘的右臂砍伤。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刘某多次要求离婚,但均遭杨的拒绝。今年10月当刘某再次向丈夫提出离婚时,竟遭到丈夫残忍地毒打,鼻子被丈夫用菜刀割下,致其遭受到严重的身体伤害。(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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