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妇女递交离婚诉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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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安徽农妇被丈夫割鼻”案的女主人公刘某治疗出院后,昨天上午,毅然向泾县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与丈夫杨木青离婚。泾县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开庭。 今年31岁的原告刘某系泾县蔡村镇毛田村花园组村民,其诉称,与杨结婚后不久,双方便暴露出严重的性格差异。杨木青生性好赌,毫无家庭责任心,且经常对其实施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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