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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商品房须现场公示节能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24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2日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这位负责人说,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
照明和通风等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节能要求的监督检查。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考虑建筑物的寿命周期,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进行科学论证。节能改造要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确保结构安全,优化建筑物使用功能。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明年实施

  据新华社电 记者22日从建设部获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指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采用集中采暖制冷方式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设建筑物室内温度控制和用能计量设施,逐步实行基本冷热价和计量冷热价共同构成的两部制用能价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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