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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站的哥打死乘客案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1:39 京华时报

  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本报讯(记者邹桂)记者昨天获悉,北京站的哥打死乘客案已由市二中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李德全、马永盛、陈河、杨金城4人10年至1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今年1月11日,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张涛带着侄子由齐齐哈尔乘火车来到北京。在北京站东街打车时,出租车司机马永盛向到崇文门新世界的张涛索要50元车费。二人随后因车费问题发生争吵,继而互相厮打。在附近等活儿的黑车司机李德全、陈河、杨金城等人同马永盛一起将张涛围起群殴,致张涛死亡。

  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李德全等4人有期徒刑10年至14年。宣判后,4人均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认为原审法院的判决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终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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