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宽容责任者不是强奸民意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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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17 东南快报 | |||||||||
改革创新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损失,只要程序符合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也不存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恶意串通的,可予以免责。日前提交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深圳将宽容改革创新失败者。(20日《南方日报》) 对于改革事业,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基本判断:一个有着改革公心的人,是根本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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