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副秘书长被判死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39 重庆晚报 | |||||||||
中新社22日电泸州市中级法院昨日下午对原泸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胡登举涉嫌杀妻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胡登举杀妻事实成立,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胡登举在故意杀人犯罪中,虽然作案后清理了现场,制造了无搏斗的假象,但被害人2004年8月27日凌晨回家后死亡,排除了他人作案可能,胡身上的抓伤符合
网络编辑:甘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