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松花江禁止捕食鱼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46 新闻晨报

  据生活报报道,22日,黑龙江省卫生厅出台的停水期间水质安全保障应急方案要求在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下,立即按照卫生部自备水源卫生标准,开展自备水源和新启用的地下水井水质监工作,预防松花江污染水系对地下水系的二次污染。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部门要教育群众在停水期间,不得饮用松花江水,不要捕捞、食用鱼、虾等水产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