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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盗墓贼做“内应”夏县俩民警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3:35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禾嘉)记者今日从运城市有关部门获悉,夏县公安局俩民警因为给特大盗墓团伙提供帮助,于18日分别被判处12年和1年有期徒刑。

  2003年11月17日,河南人安某与夏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负责人解建辉联系,要求其在自己盗墓时给予帮助。解建辉告知安某盗墓时间并安排本队临时人员接送其实施盗墓。当年11月22日,安某盗墓时被夏县公安局刑警三队抓获。解得知情况后,赶到现场与刑警三中
队负责人金学峰达成“谅解”。安某等继续在墓地作案。

  此外,解建辉又参与文物销赃,占有一级和二级文物青铜器。为答谢金学峰,解送给金2.1万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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