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二十一万好处挪三千万给朋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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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3:36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 王珏)挪用公款3000万给朋友进行营利活动,从中收受贿赂21万元;采取侵吞手段,贪污公款13.5万元。昨日,原重庆大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银行(以下简称:大江内行)业务室主任韩军在巴南区法院受审。 3000万公款挪给朋友
公诉机关称,2002年10月,被告人韩军经人介绍,认识了重庆晶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刘平,在一次酒会上,刘平告诉韩,可以以本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支付的方式挪用公款,这样就可以逃避财务监管。当即,刘平向韩军承诺,如果能弄出2000万来给他进行营利,他将给韩“一笔好处费”。在金钱的诱惑下,韩军当晚便联系了同事罗洪,第二天,韩军与罗洪两人用这种方式将公司数百万元公款挪给了刘。昨日,公诉机关还称,自2002年10月至2004年7月期间,韩、罗二人先后10次采取相同方式挪用大江内行公款2900万元给刘,另外将100万元挪用给晶磊实业公司罗安明进行营利活动。 案发前,晶磊实业有限公司、罗安明已先后将上述3000万元全部归还。 4次收受好处费21万 “朋友”并没有亏待韩军,在2003年4月至2004年11月,晶磊公司的刘平以及罗安明为感谢韩军,先后四次以感谢费的名义,送给韩军40万元,韩将其中的19万分给了罗洪。从此以后,重庆晶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成了韩军的“大客户”。 与此同时,2004年8月至11月期间,韩军又先后6次以大江内行的名义在重庆晶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利息13.5万元采取不入账的方式,予以侵吞。在案发后,韩军主动交待了自己的受贿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将同案犯罗洪抓获。随后,韩军退出了赃款1810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