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前“官商”须退出种子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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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3:36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 任晓谨)“官商勾结是造成种子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猖獗的首要原因。”为了制止这一现象的发生,昨日,市农业局发出《关于清理纠正种子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从事和参与种子生产经营问题的通知》,要求农业系统内参与种子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在12月25日前撤出投资或辞职,逾期不退出或辞职的,将从重处理。市民可拨打电话8901612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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