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禽流感违纪、失职海城市7名党员干部被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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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30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11月22日电(记者 陈光明)辽宁海城市纪委日前决定,对在防控禽流感工作中出现的4起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并对涉及到的7名党员干部给予处分。 海城市动监局高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站长侯彦波因擅自决定向每台过往车辆收取10元或20元的消毒费,被海城市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海城市甘泉镇宝石山村一养鸡大户从11月6日开始发生大量鸡死亡,该镇畜牧助理于君泽、镇兽医站站长李世鹏、村党支部副书记刘付权因防控不力或失职,海城市纪委决定给予于君泽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李世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刘付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悉,海城市王石镇三大村村委会委员李湘普、孤山镇瓦子沟村党支部书记赵吉波、村委会主任程威在防控禽流感期间因擅离职守或工作失职,被海城市纪委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