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面实施家禽圈养禁止在农产品市场宰杀活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50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汤洋记者方秀)为阻断高致病性禽流感向人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1月22日,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布3号命令,要求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家禽散养或非封闭饲养,所有散养家禽要全部改为圈养或相对封闭饲养。

  省防指要求,各市、县(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当前实施家禽圈养的重要意义,加强家禽饲养管理,引导、促进家禽养殖
方式转变。同时,要全面开展家禽免疫,加强疫情监测,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农户。

  又讯11月22日,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布4号命令,要求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农产品市场禁止宰杀、加工活禽行为,保障经营者和市场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省防指要求,各市、县(区)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农产品市场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上市的家禽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证的查验工作,规范禽产品的市场准入,确保不让病禽流入市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