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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党政机关领导最多设1正3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53 中国青年报

  本报武汉11月22日电(记者甘丽华)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党政领导机关最多设1个正职、3个副职,严禁领导职务超编。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和湖北省委有关规定,领导职务职数按以下规定设置:省直部委办厅局一般设正职1名,副职1~3名(不含兼职);群众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配备领导干部。

  省直部委办厅局、群众团体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编制在3名以下的设正职1名,4~7名的设1正1副,8~19名的设1正两副,20名以上的设1正3副。

  市(州)、县(市、区)直部门编制在10名以下的,领导职务职数为1~2人;编制在11~20名的,领导职务职数为2~3人;编制在21人以上的,领导职务职数为3~4人。

  市(州)直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编制在3名以下的设正职1名,4~6名的设1正1副,7~9名的设1正两副,10名以上的设1正3副。

  通知还强调,湖北省各级党政机关不设行政首长助理(中央干部挂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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