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一校长乱收费丢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5:47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郭燕)最近,泸州市监察局和合江县监察局联合对合江县人民小学城北分校教育乱收费问题进行查处,分别给予合江县人民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胡光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合江县人民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职务;给予合江县教育局分管小学、幼儿教育工作的副局长冯音萍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合江镇中心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明跃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县教育局局长王建伟、分管教育的副县长苏世毅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泸州市监察局、物价局、教育部门以及合江县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的合江县人民小学城北分校乱收费问题进行了调查。今年秋季开学,合江县人民小学城北分校对10名计划外学前班学生收取“赞助费”和“教师节慰问费”,其中对9名学生分别收取“赞助费”400元至1400元不等,对1名学生收取“教师节慰问费”2000元,共计收取“赞助费”和“慰问费”10600元。此外,该分校对小学一年级借读生收取借读费后又重复收取杂费,共有5名借读生每人多收杂费120元,共收取金额600元。这两项乱收费,学校于10月8日至12日进行自查自纠,将重复收取的杂费600元和“赞助费”、“慰问费”10600元登记造册,全部清退给学生家长。 | |||||||||